市场监管总局:端午粽“体检”安全状况良好
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,端午节前,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组织并且开展粽子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,抽检结果为粽子产品总体质量安全状况良好。
本次专项抽检共抽检粽子及原材料糯米450批次,重点覆盖超市、糕点店、小食杂店、批发商业市场、农贸市场、餐馆和网络站点平台等经营销售环节。抽检的粽子产品涉及五芳斋、三全、思念、北京稻香村、利口福、知味观等近100个品牌215家生产企业。
针对粽子产品主要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、沙门氏菌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霉菌、商业无菌等微生物指标,脱氢乙酸、山梨酸、安赛蜜、糖精钠、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,以及过氧化值等质量指标。针对糯米主要检验铅、镉、无机砷等重金属,苯并[a]芘等有机污染物,以及赭曲霉毒素A、黄曲霉毒素B1等真菌毒素项目。
端午临近,为使众多购买的人科学、理性消费,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,6月3日,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端午节消费提示。
消费者购买粽子时要挑选出正规且信誉度较好的大型商场、超市,注意查看外包装标识,如厂名厂址是否齐全、有没有过期等;不要购买路边的“三无”粽子。仔细检查粽子包装是否完整,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,散装粽子有无变质现象等。购买粽子等商品时,不要被各种精美、华丽的包装所诱惑,拒绝为过度包装的商品买单,倡导文明、健康的消费方式,反对浪费。特别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,粽子一定要蒸熟煮透后再食用。
市面上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不当经济利益,使用“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等标识销售、宣传酒类商品,这类产品往往以高价销售,却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,消费的人在购买时容易上当受骗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众多购买的人,警惕“酒”消费骗局,应选择合法正规的销售经营渠道购买酒类商品,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。同时,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商和地址,和产品的相关信息,如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。
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众多购买的人: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,都应及时向商家索取并谨慎保管购物发票、小票、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。当发生消费纠纷时,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可向纠纷发生地的行业主管部门、监管部门、消费者协会(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)等单位投诉,线上也可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发起维权投诉,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(环渤海新闻网)